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是继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后,国务院发布的重磅“施工图”。
未来将在哪些领域补短板?有哪些主要资产金额来源?如何防范风险?如何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梳理五大关键词,解读未来“补短板”、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方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此次意见明确了九大领域重点任务,着力补齐脱贫攻坚领域、铁路领域、公路及水运领域、机场领域、水利领域、能源领域、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保领域以及社会民生领域短板。
数据显示,前述短板领域意向投资额同比负增长。根据发改委10月23日发布的《2018年9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发展的新趋势监测报告》,2018年1~9月,基础设施意向投资额同比增长-34.1%,其中,铁路运输业固定资产意向投资额同比增长-44.1%,道路运输业-39.0%。
从具体项目来看,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加快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等项目都在重点任务之列。
值得关注的是,在社会民生领域,支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婴幼儿托育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补齐短板资金从哪里来?如何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记者发现,财政、金融领域均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融资支持。
就财政资金而言,意见要求,财政部门要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制度,优化专项债券发行程序,合理的安排发行进度。分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时,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债务水平基础上,还应该要考虑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储备情况。
按照财政部确定的专项债券额度,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确保专项债券发行收入可以迅速使用,重点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点项目。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盘活各级财政存量资金,利用以往年度财政结余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另一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比如,对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必要在建项目,金融机构可在依法合规和切实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保障融资,对有一定收益或稳定盈利模式的在建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转为合规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开展后续融资。
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建设投资应当量力而行,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
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金融机构要审慎合规经营,尽职调查、严格把关,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审慎授信。
财政部部长刘昆曾在《求是》杂志发文表示,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方面,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制止违反法律法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意见指出,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确有必要、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统筹采取比较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项目顺利建成,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稳定,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意见指出,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比如,尽快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学前教育、健康、养老等服务供给,积极依法合规参与扶贫、污染防治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点项目。对经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加大推进力度,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尽快落实建设条件。
记者注意到,财政部PPP中心发布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三季度,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累计项目数8289个、投资额12.3万亿元。1~9月,管理库新增项目1152个、投资额1.5万亿元。